12月4日下午,我校在立德楼B506召开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锦连,校纪委委员,党总支(支部)纪检监察委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纪检监察室主任张德新主持。
会议首先学习了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等文件。同时,传达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精神和我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精神等。
会上,党委副书记、纪委副书记陈锦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下一阶段纪检监察工作做了讲话。他在讲话中强调了推进以案促改和制度化常态化工作的重要性,指出了要利用典型案例抓好警示教育。同时要求校纪委委员、党总支(支部)纪检监察委员要在实际工作中找重点,抓关键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切实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会上,陈书记对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学校纪委委员、党总支(支部)纪检监察委员要提高政治站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切实推动我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是要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要真抓、真干、真查、真改,确保纪检监察工作见行动、见实效;四是在工作上要定制度、定长效机制,逐步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会议现场
陈锦连副书记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