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
关于报送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自评的报告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17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2018年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渝教督函〔2018〕11号)文件精神,我校按照相关要求开展自评,查找问题,诊断改进,现将自评材料予以报送,请审核。
详见附件。
附件: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自评报告.doc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