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与高职专科院校贯通分段培养智能产业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工作的通知》(渝教高发〔2017〕22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9年普通本科高校与高职(专科)院校贯通分段培养智能产业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项目名单的通知》(渝教高发〔2019〕2号)文件精神,经重庆市教委同意,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与重庆科技学院达成协议,决定从2019年起,开展贯通分段培养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项目(以下简称“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试点工作。
一、“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介绍
为充分发挥普通本科高校和高职专科院校在人才培养上的各自特色和优势,选择部分重庆市属普通本科高校与优质高职院校开展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试点,让具有普通高中学历及同等学力的考生,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方式录取为“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学生。学生完成3年高等职业教育学习任务并能获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者,经转段考核录取后,再到本科高校就读2年,完成本科教育学习任务,获得本科高校颁发的普通本科层次(专升本)毕业证、学位证书。5年学习期间,由试点本科高校牵头,高职专科院校参与共同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相互衔接贯通的培养方案,联合培养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
二、招生管理
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高职专科段招生对象为“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普通类”考生,其报名、体检、考试、志愿填报、录取等环节的具体要求,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招发〔2018〕14号)和《重庆市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联合本科院校、专业及计划
2019年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方式录取为“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招生计划为90名,其中仅招理科90名,文科不安排招生。
专科段: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学校) 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90名
本科段: 重庆科技学院(学校) 机械电子工程(专业)
注:
1.住宿费标准为六人间1000元/年和四人间1200元/年,各项收费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批准的为准。
2.我校2019年“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招生专业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对外发布的信息为准。
3.本科阶段学费按重庆科技学院收费标准执行。
四、学籍管理
“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学生学籍根据录取选拔情况,予以分段注册。前3年由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按普通高等学校有关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注册为专科层次学籍,执行高职高专收费标准,享受高等职业教育有关财政政策。学生在规定年限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者,发给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欲转入本科阶段学习且能够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经过程考核、试点本科高校综合测试合格后,对口升入试点本科高校对口专业就读2年制专升本专业。经重庆重庆市教委同意备案后由试点本科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并按普通高等学校有关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学籍注册,2年学习期间执行本科高校收费标准,享受普通本科学生有关财政政策。学生按规定年限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由试点本科高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升本)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学生在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学习期间转学或校内转专业的,视为放弃试点项目资格;在试点本科高校学习期间,亦不得转学或校内转专业。
五、教育教学
“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教育教学按照“贯通设计、分段实施、分工合作”原则进行。重庆科技学院牵头,我校参与,会同相关合作企业共同组成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实施项目试点专业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方案。并按照“5年一体化贯通分段培养”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要求,共同开展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构建课程计划,组建教学团队,协调教师、实验室、实训等资源配置,确保理论教学与技能训练衔接贯通,实现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一体化分段培养。转段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原则上由试点本科高校成建制单独编班开展教育教学。
六、转段考核
“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学生转段考核包括试点高职专科院校过程考核、试点本科高校综合测试。项目试点专业学生在高职专科阶段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况的,不得参加转段考核并升入本科阶段继续学习。过程考核、综合测试淘汰率由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重庆科技学院根据培养目标和培养质量共同确定,报重庆市教委、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同意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