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科技项目申报须知
2016-11-14 11:41:38   来源:     点击:

一、项目类别及经费资助强度

 

1、科技拨款支持的项目
  ①科技攻关(推广)项目
以发展高新技术、促进产业技术升级为主要目标,主要支持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及重点产品、装备和工艺的研究开发;重大科技成果的示范推广和产业化。根据项目的技术水平、带动性和显示度分3个层次给予资助:重大项目1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30-60万元,一般项目10-20万元。
  ②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重点支持学科带头人、拔尖中青年科技人才,以及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开展具有应用前景的应用基础研究工作。分2个层次给予资助:重点项目20-40万,一般项目2-4万元。
  ③软科学研究项目
  主要支持为我市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重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可供选择方案的研究。分2个层次给予资助:重点项目5万元以上,一般项目2-4万元。
  ④科技合作项目
  主要支持本市企业与中科院系统、清华、北航、天津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等国内知名院校开展科技合作、在本市实施的项目。分2个层次给予资助:重点项目30-60万元,一般项目10-20万元。
  ⑤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主要支持对本市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研究开发、资源共享和成果转化三大科技平台的建设。资助强度一般在30万元以上,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助强度为100万元以上。

 

2、科技贷款支持的项目
  ①火炬计划项目
  主要支持高新技术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国际化。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市科委向银行推荐,争取银行科技贷款的支持。
  ②星火计划项目
以发展农村经济为宗旨,主要支持乡镇企业、区县企业新产品开发的引导性计划。

 

3、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
  鼓励和支持企业进行新产品开发。列入市级重点新产品计划并通过验收符合要求的新产品可享受2年增值税地方留存60%返还的优惠政策。

 

二、项目受理

 

2006年起,所有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由市科委项目管理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三、申报的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是重庆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为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充足匹配经费的能力。

 

2、申报的科技项目应符合重庆市科委发布的年度科技计划项目指南要求,并在重庆市内实施。
3、项目负责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完成项目的能力,无逾期未结题的科技项目。

 

4、项目负责人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请一项市级科技项目。

 

四、受理时间及方式

 

按相关计划组织申报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由承担单位提出申请,经项目组织部门或区、县(市)科委审批后,将项目申报软盘和书面材料报市科委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五、申报材料
  各类科技项目的申报材料和数据软盘格式可从重庆市科委网站(网址:www.cstc.gov.cn)上下载。所有申报材料恕不退还,请注意留底。
1、科技攻关、成果推广、科技合作项目。需提交《重庆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及必要的附件。重大项目同时提交《立项申请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7份;重点项目提交《立项申请书》一式7份;一般项目提交《立项申请书》一式5份。
2、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提交《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申请书》及必要的附件一式7份;一般项目提交《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申请书》及必要的附件一式3份。
3、软科学研究项目。重点项目提交《重庆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及必要的附件一式5份;一般项目提交《重庆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及必要的附件一式3份。
4、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提交相应的《项目立项申请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7份。
5、重点新产品项目。提交《重庆市重点新产品申报表》一式3份及有关材料(如新药证书、专利证书、特殊产品许可证等)复印件一份。

附重庆市科委主题专项项目申报流程图解http:/uploadfile/2016/1114/20161114023802777.p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