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好2016年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网上申请、续贷及宣传工作的通知
作者:   2016-04-21 10:04:48    点击:

关于做好我院2016年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网上申请、续贷及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班:

根据市教委、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分行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统一安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更加规范、有序地做好我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现将2016年我院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安排如下:

一、 在校生贷款办理办法

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学生:已开通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系统地区的贷款学生,均可通过系统进行网上承办申请、续贷。

非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学生:按照原贷款程序办理(需提供相关证明的,离校前到相关部门开据证明材料),开学前持贷款确认函到学生处办理贷款确认。

1、 网上申请时间

通知下发之日起,学生可在网上进行申请。网上续贷申请截止时间为7月10日。

2、网上申请网址

学生登录网址(www.csls.cdb.com.cn或:https://sls.cdb.com.cn/)。

3、网上申请流程

参见《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流程》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操作步骤(续贷学生)》。

二、 毕业生贷款确认办理办法

对于2016届的贷款毕业生需要加强普及诚信知识,强调还款事项,倡导诚实守信、按时还款。根据此前确认工作具体安排继续组织学生完成确认申请,各系需将国家开发银行系统中的“毕业确认”作为学生必不可少的离校手续环节来抓,确保每一名贷款借款学生离校前均进行了毕业确认,更新了贷款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联系方式,填写了就业信息,实现毕业确认全部完成。

三、 新生入学贷款受理证明办理办法

下学期开学各系新生接待时,请告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现场缴学费时提交《受理回执》凭证,当场未提交的受理证明报道后交辅导员,由系辅导员在9月25日前交学生处完成贷款回执确认。

各教学系、辅导员要以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细心开展工作,切实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的政策宣传和协办工作,将通知要求及附件及时传达到各学生班级。

 

 

学生工作处

201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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