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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19年重庆市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2019-05-03 10:48:33   来源:     点击: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2019年重庆市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高职院校扩招100万人重大决策部署,增加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特别是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升学机会,搭建和打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成长通道,有效满足我市产业结构升级、发展动力转换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相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我院高职单独招生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2019年重庆市高职单独招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

英文译名:Chongqing Real Estate College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城明德路3

第八条 办学水平:重庆市级骨干高职院校

第九条 学校简介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设立、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全日制高等职业专科学校,为重庆市骨干(示范)高职院校。

学校始建于1984年,位于重庆大学城,占地903亩,教职员工500余人,专任教师435人,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262人,高级职称148人,国家级专家、省部级专家近20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7200余人,面向全国13个省(区、市)招生。

学院以建筑现代化为主线,以绿色建筑智能化、新型建筑工业化、建筑产业信息化为重点,构建了以土建类(以装配式建筑技术为特征)、高端装备制造类(以工业机器人为特征)、信息技术类(以BIM和VR技术为特征)、现代服务业(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为特征)和以环境及装饰创意为特征的设计艺术类等五大专业集群,涵盖了土木建筑、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财经商贸、旅游和文化艺术6个专业大类,52个招生专业及方向。

学校与100多家大型企业建立了产学合作关系,与中兴、华龙网、阿里巴巴、华数机器人集团、美国Word Viz公司(电影《阿凡达》提供技术支持的公司)、深圳立得屋住宅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共建了装配式建筑工程中心、VR展示与技术中心、工业机器人研发培训中心等10大实验实训中心。与德国萨克森州建筑协会、英国南安普顿索伦特大学、匈牙利德布勒森大学等实施合作办学,实施2+2等学历或技能联合培养。

第十条 办学成果

★ 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示范校

★ 重庆市骨干高职院校

★ 重庆市教学成果一等奖

★ 重庆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

★ 重庆市职业教育德育特色学校

★ 重庆市教育信息化试点学校

★ 重庆市首届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成果三等奖

★ 重庆市“平安校园”

★ 重庆市高校章程建设示范学校

★ 重庆市普通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 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 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服务奖

★ 重庆市高校财务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 重庆市房地产企业人才资源库建设基地

★ 重庆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化基地(人才培训类)

★ 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定向就业培训基地

★ 重庆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 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 重庆市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

★ 重庆市众创空间

★ 重庆市智慧校园试点单位

★ 重庆市虚拟现实应用培训中心

★ 重庆市知识产权贯标试点学校

★ 重庆市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成效突出集体

★ 重庆市首批无违法建筑校区

★ 重庆市沙坪坝区创新创业示范基地

★ 重庆市虚拟现实内容制作与体感设备研发工程技术中心(省部级工程中心)

★ 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上海东方明珠设计者江欢成院士为驻站专家)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

符合重庆市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未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的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含应、往届,下同)及同等学力人员均可报考。

已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不得报考;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报考。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

我校2019年高职单独招生计划共1148名(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为准)。我院可在本校计划总量内,根据生源情况在专业间互相调剂。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详见我院招生信息网)。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我院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报名、志愿填报与考试

第十四条  报名办法

未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学历证明,由各区县招考机构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扫描居民身份证、进行电子摄像、收取报名材料、生成网报密码。

第十五条 志愿填报

考生于5月9日9:00—13日18:00期间,凭个人身份证号和网报密码进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登录“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信息采集系统”,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院校及专业志愿。考生可填报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完成后,由区县招考机构打印考生报名和志愿信息表,交考生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  考试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高职单招考试由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文化素质测试200分,职业技能测试400分,总分600分。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5月18日—19日(详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详见准考证)。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于5月16日9:00—17日18:00期间,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cqfdcxy.com/zsxx/)查阅《2019年高职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打印说明》并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四)免试对象及办法

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我院予以免试录取,具体免试条件参照重庆市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免试条件执行。

(五)考生报考对身体状况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我院在职业技能测试时将进行必要检测。

第五章 成绩查询与复核

第十七条  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19年5月20日9:00起,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cqfdcxy.com/zsxx/)查询考试成绩。

第十八条  成绩复核:对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于2019年5月21日16:00前向我院申请成绩复核。

第六章 录取与结果查询

第十九条 录取办法

我院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总成绩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总成绩从高到低实施录取。考生一经录取不得改录、退录。

第二十条 志愿征集

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院参加高职单独招生志愿征集工作,征集志愿时原则上直接认定考生的第一志愿院校测试成绩。

第二十一条 录取查询

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和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cqfdcxy.com/zsxx/)查询录取信息。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考生待遇

考生被我院2019年高职单独招生录取后,不能再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在校就读期间,不能转学、转专业,其他待遇与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

第二十三条 学历证书

学生完成高职(专科)学习任务后,符合毕业条件者,由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毕业证)。

第二十四条 助学保障

学院按国家相关规定,设有“奖、助、贷、勤、补、免”及“绿色通道”资助制度。符合条件的同学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助学金、校级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补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生活补贴、学费减免及其它临时性资助。学校设有“绿色通道”制度,对已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采取先入学、再核实的方式保证学生顺利入学。在校或毕业时应征入伍的同学可按国家相关政策享受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1.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

2.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当年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原则上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

3.北京金融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将该企业员工培训大学设置于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并与管理学院合作举办“北京金融街订单班”,设置“北京金融街励志奖学金”、“北京金融街进步奖学金”。订单班于大学二年级选拔,品学兼优者可享受:“励志奖学金”2000元/人,1名。“进步奖学金”1000 元/人,2名。大三年级赴北京金融街顶岗实习期间,评选“优秀实习生”奖励,500元/人,10名。

重庆拓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土木工程学院合作举办“拓达企业订单班”,设置“拓达企业奖学金”,品学兼优者可享受:“拓达企业奖学金”一等3000元/人,二等2000元/人,三等1000元/人,资助对象拓达订单班30%,每学年评奖一次。

土木工程学院承办“冉湖茂”建筑图学奖学金:一等奖3000元/年、二等奖2500元/年、三等奖1500元/年。

4.我校设立学校综合奖学金,一等1500元/人,二等800元/人,三等500元/人,受奖面达20%,每学年评奖一次。

另设有学校单项奖、优秀新生入学奖、勤工助学、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生活补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发生重大意外事故家庭学生临时性资助、毕业生求职补贴、服兵役学费减免和退役学费资助等。  

5.提升学历和专业拓展奖励

  (1)校内专科衔接本科学习,学生注册后奖励学生每生800元,在校期间顺利完成本科学习拿到本科毕业证每生奖励500元。

  (2)鼓励学生专升本,被本科院校录取奖励每生500元。

(3)参加学校举办的工业机器人、VR技术、装配式建筑、大数据等培训项目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每生奖励300元。

6.出国(国际)培训奖励

  (1)参加学校中德建筑人才联合培养项目,注册后奖励每生5000元。

(2)参加学校西班牙建筑科技专-本-硕培训项目,注册后奖励每生2000元。

(3)参加学校匈牙利工商管理专业本科联合培养项目,注册后奖励每生2000元。

7.政府学费资助类型,重庆市建卡贫困户当地资助中心办理资助8000元/年。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要求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二十六条 新生体检

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入学时需进行体检。体检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重要声明

我院从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院概不负责。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一)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联 系 人:汪老师

  投诉监督:023-61691811

  (二)招生服务

  招生部门: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23-61691898 61691897 61691896

  行政复议:023-61691899

  招生传真:023-61691896

  学校网址:www.cqfdcxy.com

  招生网址:http://www.cqfdcxy.com/zsxx/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城明德路3号

邮政编码:401331

  第二十九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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