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范围及对象
已参加重庆市2015年高考报名的普通文理科考生和对口高职考生(即中专、职高、技校),具备2015年高职单招报名资格(预科直升生和中职直升生除外)。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考生于2015年3月16日9:00-3月20日17:00,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进入“2015年重庆市高职单招报名入口”,选择我院报考入口,并认真阅读招生章程。凭身份证号和考生号进入我院报名系统,按程序进行网上报名。每位考生限报1所院校。其中对口高职考生,只能填报所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专业类相对应的专业。
三、考试手续办理及交费方式
考生于2015年3月29日-3月31日可通过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重庆教育考试网:http://www.cqksy.cn 登录“2015年重庆市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报名系统”选择我院报名入口或直接登录我院网站:http://www.cqfdcxy.com,均进入“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考试、面试。
单招考试费为100元/生,考生网上交费。
交费时间:按全市统一时间严格执行。
交费方式:网上支付。考生请按报名流程提示进行网上交费。
温馨提示:请考生在网上报名后及时交纳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考生视为无效报名考生,学院不予安排考试。
四、二次征集志愿
(1)2015年4月16日9:00-17:00,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及首次报考单招院校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均合格,但未被预录取的考生,可登录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参加二次征集志愿,填报尚有缺额计划的单招院校。
(2)2015年4月17日,如我院有缺额计划,即开展第二次预录取。随后划定第二次预录取分数线,并将第二次预录取分数线和预录取结果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3)二次征集志愿录取原则
普通文理科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及首次报考单招院校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均合格,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对口高职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及首次报考单招院校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均合格,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加“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五、考生录取确认
我院于2015年4月17日-4月23日将经审查通过的最终预录取考生名单通过我院网站:http://www.cqfdcxy.com对外公示,公示期为7天。被预录取的考生于2015年4月22日- 4月23日,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到学校进行录取确认(学校收取身份证复印件),并领取录取通知书。
我院于2015年4月24日将本次单招最终确认录取的考生数据上传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备案。确认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
六、录取考生性质及待遇
我院高职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于2015年9月入学,教育部网上电子注册,享受统招生同等待遇。高职单招,是全国普通高校考试招生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单招院校预录取并经我市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确认录取的考生,在校读书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其它待遇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专科考生完全相同。凡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郑重声明:我校从未委托任何单位、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举办高职单招招生考前培训,也未委托任何单位、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参与我校招生宣传、考试及录取工作,并坚决抵制“买卖生源”的违规违法行为。希望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